邵阳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文件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邵阳市民政局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整个工作按单位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邵阳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sysmzj.gov.cn/。
一、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应资格要求。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
2、报名地点设在: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后栋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大祥区砂子坡社区163号)。
3、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时所提供的须与参加考试时一致)、学历证书、本职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
4、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等资料到现场报名。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及《报名须知》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
6、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专业职位申请开考的,须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并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告。
7、2016年10月13日-14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市宝庆精神病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邵阳市民政局组织实施,驻邵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5日上午9:00--10:30。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1。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2、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对象的确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和邵阳民政局网站(http://www.sysmzj.gov.cn/)公布。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一样者,以学历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考核
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市宝庆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市民政局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2、市宝庆精神病医院要及时将聘用人员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九、本次公开招聘不实行递补。
十、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3、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4、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邵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39-5026031
邵阳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0739-5358551
考试咨询电话:
邵阳市民政局政工科:0739-5325496
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人事科:0739-5395372
附件:
1、2016年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承诺书
邵阳市民政局
2016年9月19日
1、2016年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2、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