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管理方式转变,建立公立医院院长公开招聘机制,经颍泉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一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人才担任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以下简称五院)。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五院院长1名。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任职要求及考核
(一)岗位任务
1、社会效益明显提高。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承担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任务。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完善服务流程,保障医疗安全,无重大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提升,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构建医院和谐文化,第一年职工满意度不低于85%,任职期间,职工满意度不断提升,医院保持和谐稳定。
2、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坚持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等管理体制机制,实行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医院管理运行效率;按规定提取国有资产折旧;稳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到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
3、巩固发展五院区域领先优势。加快提升大病救治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医疗队伍整体素质,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4、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加快推进五院新区建设,不断扩大医院发展规模,医院自身实力明显增强。到2019年通过三级医院验收。
5、发挥区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履行医共体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传、帮、带,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确保到2018年域内就诊率达到90%作出突出贡献。
(二)岗位权利
实行院长负责制,在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全面负责医院的经营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具体管理本单位财务和资产,拥有医院内部分配权,拥有副院长的任免建议权、中层干部的任免权,以及对不同身份医院职工依照相关程序经有关单位审核、审批后进行招聘、辞退、奖惩。
(三)责任考核
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颍泉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立考核小组,依据任期目标考核方案对院长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院长奖励、聘用的重要依据。任期届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具体要求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两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任职期间,不履行合同,严重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4、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的;
5、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聘用与待遇
(一)实行院长聘任制,聘期4年(含1年试用期)。聘期内实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聘用期满,任期目标考核优秀者优先续聘。
(二)实行院长年薪制。聘期内根据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年薪,基础年薪22万元,绩效年薪由颍泉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以基础年薪为基数,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下无绩效年薪,80分(含80分)以上每提高1分奖励基础年薪的2%为绩效年薪。
五、应聘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是安徽省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职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并在医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二)领导管理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懂经营、善管理,能够顺应卫生事业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思路和举措,敢于担当,工作有激情,能够有力推进医院的跨越发展。
(三)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担任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副院长1年以上或科室主任任职5年以上。
2、具有医学类(含中医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并在三级乙等以上医院任科室主任1年以上。
(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9月1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六)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民营医院提供单位考核证明,公立医院提供年度考核表)。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一)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的; 获得过相关管理学位的;
(二)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授予的各类荣誉,以及医药卫生行业的国际或全国性学术荣誉的;
(三)在医学某学科领域担任地市级及以上学术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常委的;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
六、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2016年8月25日)。在安徽省及阜阳市卫生计生委网、安徽人才网、阜阳人事人才网、颍泉区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卫生计生委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2016年8月25日—9月3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职务证明,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的相关证件及电子文件(可扫描或拍照)。
报名地点:颍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钱 丽 18905586508 宋冠华 18956730002
(三)资格审查。根据聘任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过多,将进行初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 面试。采取竞职演讲(须脱稿)和答辩方式。由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面试的人员持上述报名证件原件来颍泉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询颍泉区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卫生计生委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总成绩,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
(六)考察。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综合考察小组,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德的表现情况、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结合面试成绩,确定1名拟聘人选。
(七)体检。考察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拟聘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办理聘任。公示无异议,由颍泉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4年的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原则上2016年9月中旬结束,上述各个环节的相关结果在颍泉区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卫生计生委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公布。
七、纪律要求和监督
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非正常手段。凡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58—2617028
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