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新浦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
2、医学检验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岗位对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具有岗位对应初级(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4、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24日- 26日(上午7:30—11:00,下午13:30—16:30)到新浦镇卫生院四楼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相关证件、证书等。报名联系电话:58968200。
2、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安排人员进行相关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录用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局组织人事科,按规定办理编外用工试用、聘用及社保手续。
慈溪市新浦镇卫生院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