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是浙江省残联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共建共管的省级公立康复医院,是省卫计委批准的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设有全省首家康复名医馆、浙江名中医馆(滨江)和全省规模最大的儿童康复基地。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新院区地址在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2828号,为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8个岗位共63人,其中医、药、技人员27人、护理人员30人、教师3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⒈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⒉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经我院审核同意后可接受应聘。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16时期间,登陆医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jkf.org,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9月16日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康复学科带头人等6个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不受人数限制。其余岗位报名人数最低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9时至9月19日16时。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4.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再确认成功后,于2016年9月22日9时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照50%计入面试成绩。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⒈ 笔试。
笔试定于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到1:8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笔试要求: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⒊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最高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当天公布。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初试成绩×25%+面试复试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余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间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拟聘用人员应在本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本院网站(http://www.zjkf.org/,人才招聘)。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
浙江省残联网站(http://www.zjcl.com.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本院网站和浙江省残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省残联组织人事部:0571-88831576;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90865,联系人:陈老师、蔡老师。
附件:2016年岗位招聘表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2016年岗位招聘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人数 |
其他条件 |
是否紧缺岗位 |
笔试科目 |
1 |
康复学科带头人 |
专业技术(二-四级)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研究生/硕士 |
50周岁及以下 |
1 |
正高职称,有三甲医院康复科工作经历,有科主任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是 |
不安排 |
2 |
康复医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2 |
初级及以上职称,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是 |
康复医学 |
3 |
康复治疗师1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5 |
初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 |
否 |
康复医学 |
4 |
康复治疗师2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初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
否 |
康复医学 |
5 |
麻醉医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本科 |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专业方向须为麻醉方向,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
是 |
麻醉学 |
6 |
儿科医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
是 |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
7 |
心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是 |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
8 |
神经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
1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是 |
不安排 |
9 |
精神医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本科/学士 |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业务方向为精神医学 |
是 |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
10 |
外科医师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1 |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专业方向为普外科,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
是 |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
11 |
骨科医师1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外科学(骨科);中医骨伤科学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及以下 |
2 |
初级职称,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
是 |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
12 |
骨科医师2 |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
1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是 |
不安排 |
13 |
针灸医师 |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本科/学士 |
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
1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否 |
不安排 |
14 |
推拿医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针灸推拿学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否 |
针灸推拿学 |
15 |
脑(肌)电图医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
1 |
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
是 |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
16 |
B超医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临床医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1 |
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CDFI上岗证,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
是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7 |
放射技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医学影像技术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CDFI上岗证,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
是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8 |
检验医(技)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检验医师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2 |
初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级社会检验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检验医师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是 |
医学检验 |
19 |
西药药剂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药学;临床药学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取得药师资格证 |
是 |
药学 |
20 |
中药药剂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中药学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取得中药师资格证 |
是 |
中药学 |
21 |
护士1 |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 |
护理学 |
本科 |
45周岁及以下 |
2 |
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护理管理工作经历 |
是 |
不安排 |
22 |
护士2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护理学 |
本科 |
40周岁及以下 |
9 |
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
是 |
护理学 |
23 |
护士3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护理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19 |
取得护士资格证 |
是 |
护理学 |
24 |
特殊教育教师1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特殊教育学;心理学 |
研究生/硕士 |
35周岁及以下 |
1 |
有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咨询师工作经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
否 |
特殊教育学和心理学 |
25 |
特殊教育教师2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学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2 |
有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
否 |
特殊教育学和心理学 |
26 |
设备维护员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1 |
有医疗设备相关工作经历 |
否 |
生物医学工程知识 |
27 |
信息系统维护员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
本科/学士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否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知识 | |
28 |
会计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1 |
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医院会计工作经历 |
否 |
财务管理知识 |
备注:“学历/学位”指学历学位的最低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