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5年底或2016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3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水区芦苞镇东海大道35号5楼),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33222。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填写《2016年三水区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若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三水区机关雇用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四)考试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类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有关事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2016年三水区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6年三水区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政府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2016年三水区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