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对休宁县人民医院等6家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简化程序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紧缺人才招聘共计6个岗位14名紧缺专业人才。详见《2016年休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能力、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及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6月6日起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下同)、休宁政府网(http://www.xiuning.gov.cn)、休宁先锋网(http://www.xfw.gov.cn)、休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nlb.gov.cn)以及相关卫生院校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0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缴纳。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专业测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委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点)。
实际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一周。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计委将拟聘人员名单、《休宁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录用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社局)
0559-7513784(县卫计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9-7518586(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16年休宁县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