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医院快速发展,充实医院护理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护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普陀医院是省内建立最早的三家公立医院之一和全市最早的公立医院,也是舟山东南部地区和普陀区唯一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2005年通过省卫生厅评审成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1年9月接受“二甲”复评。2013年6月高分通过省卫生厅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评审。2013年12月又顺利搬入了东港新院, 新增了三个科室,现日住院病人已超800人。2015年起准备JCI认证工作。医院经过99年建设发展,几代人辛勤耕耘,现已形成多学科、多门类的医疗体系,承担着舟山东南部地区常住和流动人口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等任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三年内(2014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6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护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户籍不限。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16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putuo.gov.cn/)。
(三)普陀医院网站(http://zspt-hospital.com/)
其中,普陀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岗位核减,具体另行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普陀医院人事科(普陀区东港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住院部12楼1211室)
3、联系电话:人事科0580-3030030;
4、报名办法:持《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2016年5月18日以后学信网出具的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当总成绩并列时,学历高的排名在前;若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体检考核
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修订条款执行,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四)公示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普陀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3、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30030 ,
监督电话: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80-3052118,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
普陀医院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