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见《2016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应届毕业生须江阴市生源,其他社会人员须具有江阴市户籍(《附件1》备注中注明户籍不限的岗位除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和户籍(指其他人员)限制。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8月底前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六)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七)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符合回避要求。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其他不适宜担任应聘岗位职务者。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至4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江阴市急救中心大厅(迎阳路199号)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3张;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关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执业资格、资格证书或通过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件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二)缴费标准:
考生报名后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7日—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领取准考证地点:江阴市急救中心综合科(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岗位志愿。首先按第一志愿录用;对第一志愿无人填报的招聘岗位,再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用(方法同第一志愿)。考生还可以根据《2016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条件同时参加网上报名,两次报名的报考专业(设有两个以上报考专业以第一专业为准)须一致,笔试成绩方可作为此次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即两次报名的笔试成绩互用),否则本次报名为无效报名。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以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和委托人身份证代替报名。
四、笔试
1、笔试时间: 2016年4月9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如该岗位同时设有两个及以上报考专业的,考试内容将以第一专业为主)。
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在江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上公布。
五、面试(含操作考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则通过抽签分组进行面试(含操作考试),岗位招聘数平均分配到各组。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合格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报考护理岗位的须参加操作考试,内容为护理方面的基本操作。操作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若第二志愿出现两个及以上考生竞岗,且面试(含操作考试)不在同一组,则重新进行一轮面试(含操作考试)。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操作考试成绩×30%。总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同分时,取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为先,如操作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医、药、技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3、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江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与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上进行公示3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录取和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必须在9月底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进行校验,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如无法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2、参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三年内,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并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到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3、待遇。享受用人单位同类合同制职工的同等待遇。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十、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卫计委监督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卫计委组织人事科:0510-8686120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10-86860423
市卫计委监察室:0510-868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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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