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拟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www.scly.120.com,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
中心医院财政差额拨款四川省成都市白马寺街10号医疗服务、医学科研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四川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发至scslyzxyy@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6日8:00至2016年1月12日18:00,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四川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证明专业方向的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或学籍卡等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鲜章);
(五)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形式、范围
实行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责任心事业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专业知识与技
能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结果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该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院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招聘岗位需求和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每一个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未通过我院考核招聘小组考核,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站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结果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我院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咨询、监督电话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人事科:028-83196865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纪监办:028-8341722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