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医院为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级为三级甲等。设有浙江医院灵隐院区和浙江医院三墩院区(省老年医疗中心)二个院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16年浙江医院共计划公开招聘89个岗位474人,其中:医、药、技人员157名,护理人员305名,行政部门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岗位)12名。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医、药、技、护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其他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的,另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一般均可报名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7月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所有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或大专毕业生应符合应聘岗位与原从事工作岗位相一致的要求,且其中的医学类专业应还有三级医院实际工作经验。
研究生、本科、大专学历的应聘者应分别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四级、三级合格证书或分数证明(部分临床紧缺专业除外),计算机应用能力均需在一级及以上。
科研能力突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有业务或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优先考虑。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专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中午12时。全部岗位报名均在医院官网(http://www. Zjhospital.com.cn)报名平台上进行,请点击首页“人事招聘”中“在线人事招聘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浙江医院于2015年12月11日的已经开始预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有效。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其本人,并在医院官网公布。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护理岗位由于招聘人数较多,按2倍掌握;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二)考试
考试工作将分批分次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医院官网。
1、考试形式
考试一般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环节的单项则按百分制计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入该环节成绩。具体为:
——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直接安排面试。其他岗位中,除行政部门岗位外,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的硕士研究生免于专业测试并直接进入面试。免于专业测试的人员,依据其与同组人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资格。
——护理岗位:专业测试包括笔试及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为综合面试,专业测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医、药、技岗位及行政部门岗位:专业测试为笔试,面试包括专业组面试和综合组面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2、笔试
笔试全部为客观题,闭卷笔头作答。
笔试科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放射医学;医学检验;西药学;中药学;营养学;护理学;行政。岗位对应的具体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专业测试后,各岗位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外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护理岗位按1:2掌握。免于专业测试人员不占该名额。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当日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4、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以及与单位、岗位的整体匹配度。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单位按招聘公告明确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核减个别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个别岗位的计划招聘。招聘单位完成其它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被核减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经研究和双方协调,可以调剂进入缺额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医院( http://zjhospital.com.cn/ ,“人事招聘”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8770909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人力资源部。电话:0571-87996434、81595007电子邮箱: zjyyrskjob@126.com 。
浙江医院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