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校医院主要负责学校师生的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医疗保健、公共卫生等职能。经学校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师1名,影像医(技)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身体健康;
3.临床医师岗位: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影像医(技)师: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临床医师: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影像医(技)师: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具有影像专业相关资格证。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两种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九江学院校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现场报名地点:九江学院校医院;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报考应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是否相符,并将《九江学院校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和学历学位、职称、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制成压缩文件包,以“姓名+本人常用手机号+应聘岗位”发到电子邮箱,如自身条件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5日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37195
电子邮箱:jjxyxiaoyiyuan@163.com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条件不符或资历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通用知识。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则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四)考试的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和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校医院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心理测试
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在九江学院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学校组织人事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相关待遇
1.试用期6个月,待遇按学校同类人员享受;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待遇按学校同类人员享受。
九江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