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 “三个分院”用人招聘简章(27人)
根据我院“三个分院”工作需要,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东昌府人民医院三个分院人员需求岗位 | ||||
用人单位 |
专业类别 |
岗位需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 |
沙镇分院 |
临床医学 |
10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中医治疗 |
2 |
专科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
五官科 |
2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
影像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
麻醉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
斗虎屯 |
临床医学 |
2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中医治疗 |
2 |
专科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
防疫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
检验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
影像(超声)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
大张分院 |
临床医学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中医治疗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
康复理疗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
影像(超声)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简历投递方式:
(1)现场投递: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行政门诊楼四楼)
(2)邮箱:zgk8209469@163.com
(3)电话报名:0635-6178075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635-6178075
2.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我院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审核合格者,并发放笔试准考证。对于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告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考人员需同时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电话通知。
笔试成绩在东昌府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拟应聘岗位的适应性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在东昌府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3.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总计算得出。
综合成绩在东昌府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体检
我院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资格复查对象,对复核对象所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及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考试、体检、复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东昌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昌府人民医院官网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举报电话为0635-6178075(东昌府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gk8209469@163.com。
2.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关于实行聘用聘任制度中具体问题的处理规定》落实工资待遇。一年后考取执业证者,办理东昌府人民医院手续。
五、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由东昌府区纪委、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局全程监督实施。
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