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经区委、政府同意,青秀区卫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专干(协管员)共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所辖街道社区卫生计生专干9名;刘圩镇卫生计生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卫生计生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具备岗位所需的医疗专业知识或写作能力,符合岗位录取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3、年龄35岁(含35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及新闻、汉语文学专业等学历者均可报考街道社区卫生计生专干一职。
4、年龄40岁(含40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可报考乡镇计生所卫生计生协管员一职。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12月15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01室);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暂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计划生育证明、《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计生协管员报名表》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录用方式:
1、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
2、面试:从笔试考核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测试分为100分制。
4、根据笔试及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被考核人选。
5、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录用人员名单。
7、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组织签订聘用合同。
五、建立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及相关聘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公开考试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从候聘聘用人员,按以下规定办理:
1、候聘有效期为半年(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候聘有效期内如出现拟招录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现聘卫生计生专干(协管员)中途辞职的,经聘用单位申请报城区卫计局审核,经城区政府批准后可从候聘库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甄选。
2、进入候聘的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由城区卫计局组织进行考核并安排体检、公示,合格人员可直接聘用。
六、招聘年限
聘期三年(含三个月试用期),如工作表现好,可以续聘。
七、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招聘卫生计生专干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1、街道社区卫生计生专干基本工资2030元/月,月绩效工资870元;
2、乡镇计生所卫生计生专干基本工资1645元/月,月绩效工资705元。
(二)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查阅,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qxq.nanning.gov.cn。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考核时间和地点。联系人:黄炳权、陆荣娟,联系电话:0771-5826588。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