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蒙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蒙医2名、蒙医护理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17:00。
2、报名地点:乌海市蒙中医院九楼人力资源部(乌海市滨河新区四合木街)。
3、联系电话:0473—6987810
4、报名所需材料:《乌海市蒙中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5.报名方式:报名者可携有关资料并填写《报名表》到乌海市蒙中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网络报名,将简历及《报名表》发送至whsmzyyrlzyb@126.com邮箱,标题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如应聘蒙医护理+张三),不得重复投递邮件。
《报名表》请登录乌海市蒙中医院网站(http://mzyy.wuhai.gov.cn)医院动态栏或公示公告栏进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确定聘用人选。由乌海市蒙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同等条件下乌海籍(或乌海生源)毕业生优先聘用。
5.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无异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范围内,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乌海市蒙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书》,执行我院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并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期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不再续聘。
乌海市蒙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