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工作人员360名。其中医疗专业158名,医技专业26名,护理专业145名,信息技术专业4名,文秘1名,财会专业12名,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专业4名, 管理岗位10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报名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15年12月6日起至12月8日,报名地点:市三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45-2235350。
2、资格审查:市三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定。
3、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4、考试方式: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湘人社发【2014】34号文件,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临床医师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成绩总分为100分;
护理岗位采取笔试加技能操作的方式,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技能操作各100分,分别按50%折算入总成绩);
医技、信息技术、财会、工程岗位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成绩总分为100分;
文秘、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结构化面试各100分,分别按50%折算入总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对不同专业应聘者的理论水平进行测试,命题以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为主;其中临床、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文秘、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所对应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入围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则重新组织并列人员加试一次考试确定。体检按1:1的比例进行,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岗位需求按照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及对应医疗专业岗位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6、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由医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入编人员,并予以公示。
7、办理入编登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公开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委、监察、人社局、编办和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公开招聘考核、考试和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