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2015年新增计划编制余额情况,经院部研究决定、州卫计委审核,报州人社局同意,拟补充专项招聘优秀毕业生8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一)西医部放射科 医学影像学 医师1名
(二)中医部功能科 神经生物学 医师1名
(三)中医部泌尿外科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医师1名
(四)中医部药剂科 中药学 药师1名
(五)西医部消化内科 临床医学、内科学 医师1名
(六)胃肠外科 外科学、临床医学 医师1名
(七)肝胆外科 外科学、临床医学 医师1名
(八)小儿外科 外科学、临床医学 医师1名
二、专项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医德,热爱卫生事业,身心健康,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
(二)具体条件:见《恩施州中心医院2015年补充专项招聘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恩施州中心医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组织报名。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恩施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须现场报名,不受理网上报名),报名须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有工作单位的须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周五)下午5:30。
(三)面试、技能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和技能测查。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技能、面试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11月17日(周二)上午8:00-12:00、人力资源部;技能考核时间:11月18日(周三);面试时间:11月19 日(周四)上午8:30-12:00。
(四)考核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递补。
(五)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须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专项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的本科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研究生可按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恩施州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彭绪坤
0718-8233449 18671869028
附件:恩施州中心医院2015年补充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恩施州中心医院
2015年11月5 日
恩施州中心医院2015年补充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