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2015年我县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察),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数
本次共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其中人民医院7名,中医院18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乡镇卫生院15名。具体招聘职位数见《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岁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学历、专业、技能和年龄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其它资格条件见《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7、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聘用后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宁远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有资格要求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为主。
(一)笔试
原则上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但考虑宁远实际,根据报名情况,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部分职位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可调整为1:2。如调整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1、笔试内容:测试两个科目,第一科为公共知识,第二科为专业知识,均实行百分制,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至11月13日(星期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远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2015年11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8329607.com/)查询笔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11月20日下午5:00之前到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填写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入围。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体检结论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察)人选。考核(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察)工作由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和县纪委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经县卫生局、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和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九、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公告(简章)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组织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察)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方案解释权归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46-7667298(县人社局)
0746-7229196(县卫生局)
附:1. 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doc(样表)
3. 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 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xls
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1日
1. 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3.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4.2015年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