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快速发展需求,将于2015年11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自治区人社厅和自治区卫生厅的指导下,开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直接进入考核的岗位及职数:原招聘到我院工作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直接进入考核,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1、博士研究生;
2、副高及以上职称;
3、2006年1月1日以前来院,现已取得中级职称的。
岗位 |
职数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医生 |
7 |
博士研究生 |
医学专业 |
无职称要求 |
医技 |
3 |
博士研究生 |
病原生物学或动物学或微生物学 |
无职称要求 |
药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药理学专业 |
副高级职称 |
护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专业 |
中级职称 |
工程 |
1 |
专科及以上 |
医用电子仪器专业 |
中级职称 |
三、招聘基本条件
㈠ 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㈡ 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㈢ 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考试考核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㈠ 公布招聘信息
在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8日。
㈡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2、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3、资格审查:由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
㈢考核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由医院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道德品质、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并根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㈣ 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支付。
㈤ 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结果,经医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报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五、招聘组织机构与领导
成立以医院领导为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协调等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3-2814554)。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方案由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