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凌海市人民医院工作发展和用人需要,经凌海市政府同意,凌海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高层次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2 日(含)至1997年10月12 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取得时间要求在2015年10月 12 日(含)之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凌海市政府办公楼A座512室(人社局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 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天9.00—16.00)。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凌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凌海市人社局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16—8122271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考生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试人员与招聘职位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体检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凌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jz.gov.cn)、凌海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六个月。正式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流动。
本公告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2015年凌海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附:2015年凌海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
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