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妇幼保健院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时间:2015-09-25
诸城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诸城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是诸城市皮肤病诊疗和医学美容的专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专业(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诸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下载打印的《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需携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笔试考务费40元。
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所报专业(岗位)。
(2)对本科专业(岗位),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经研究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对硕士研究生专业(岗位),按实际应聘人数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3)应聘人员须于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定于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硕士研究生专业(岗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定于10月3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70元。
3.加分规定
取得相关执业资质者在笔试成绩中加6分;硕士研究生报考本科专业(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上述加分可累计。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聘用。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招聘同岗位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分岗位组织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受聘人员为企业性质,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聘用单位编外职工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聘为学科带头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在编职工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企业有关的规定标准缴纳。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组织领导
整个招聘工作由诸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会同诸城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共同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cldbz.gov.cn)和使用IE浏览器登陆中国诸城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36-6051553(诸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
0536-6569112(诸城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536-6176227(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人事科)
附件:
1.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诸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25日
附件: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和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