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定于2015年8月2日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第一教学楼举办甘孜州卫生人才招聘会,公开考核招聘甘孜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甘孜州人民医院临床医疗服务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考核招聘甘孜州人民医院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名额及条件等详见《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由应聘人员直接向招聘组报名,经招聘组审查合格后,通过综合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招聘会名称
甘孜州卫生人才专场招聘会。
(二)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日09:00—16:00。
(三)报名地点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第一教学楼。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卫生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及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最符合自身条件的应聘岗位(不得同时应聘多个岗位),并于规定时间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准时报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
(4)《自荐书》,附件包含各类获奖证明及奖状、奖牌,各类资质文本和等级文本(复印件)。
2.应聘人员于2015年8月2日(09:00—16:00)到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第一教学楼报名,由招聘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专家考核程序。
(三)专家考核
根据应聘岗位的要求,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采取直接考核招聘方式,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8月3日参加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第一教学楼统一组织的综合考核。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
招聘组在综合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知本人。拟聘用人员统一由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盖章确认。
(五)体检
招聘组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高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招聘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级主管部门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0836-2878444。
咨询电话:
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0836-2833725。
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0836-2835282。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才网(http://www.scrc168.com/)、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上发布。
附件:1.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专业 | 学历要求 | 招聘计划 | 考核范围 |
甘孜州卫计委 | 甘孜州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26 | 全国 |
甘孜州卫计委 | 甘孜州人民医院 | 医学技术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12 | 全国 |
甘孜州卫计委 | 甘孜州人民医院 | 中医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8 | 全国 |
甘孜州卫计委 | 甘孜州人民医院 | 护理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8 | 全国 |
甘孜州卫计委 | 甘孜州人民医院 | 药理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全国 |
甘孜州卫计委 | 甘孜州人民医院 | 卫生管理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全国 |
甘孜州卫计委 | 甘孜州人民医院 | 口腔医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4 | 全国 |
合计 |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