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我县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岗引进、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注重综合素质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0日至1997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六)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县纪委监察部门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纸质张贴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永顺县卫生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及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③在编人员不能报名考试。
4、开考比例:引进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县卫生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31日,县卫生局人事股。
(四)考试
本次引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试不指定相关复习资料。
1、笔试:笔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科目为1科,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8月3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专业知识运用、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笔试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同一引进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管理及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顺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为国家正式在编事业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合同期3年内,临床医学类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且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5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服务期未满不能调离。凡规定时间内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资格的,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予以续聘。
五、本方案由县卫生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5238162(永顺县卫生局)
0743—5225630(永顺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