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同意,丹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计委)决定,所属2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2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和2012、2013、2014年参加原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办理人事关系托管以及参加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www.dypxzx.com)。
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7月1日8:30—7月3日17:30;
②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7月1日8:30—7月4日17:30;
③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7月1日8:30—7月5日17:3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已应聘人员,可于7月6日8:30—17:30登录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笔试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0日;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岗位代码为001-048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无需打印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卫计委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提供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860。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市卫计委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卫计委负责,对参加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导师签名或提供毕业答辩论文)、英语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 7月23日8:30-11:30,地点为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二楼大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并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1.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01-048采取专业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岗位代码为049-130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专业面试,131-139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计算。
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
2.考试的组织实施
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均由丹阳市卫计委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负责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笔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考察由丹阳市卫计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卫计委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127—130的人员,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2015年9月30日前应届毕业生仍不能提供公告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及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511—86516651 监督电话:0511—86571172 86522273。
附件:丹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