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医疗队伍人才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林政办[2006]51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单位、范围和对象 1、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4名; 2、具体招聘单位、资格条件、岗位及人数见《2015年林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 3、招聘范围和对象为2015年及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5、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林州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岗的医护人员和省“51111”选拔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 5、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报名确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8:00至7月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登录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要求及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2、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日18:00时(免笔试的考生免收报名考务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3、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2015年7月7日至9日,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报考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西医类(含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麻醉学、药学、护理、口腔、放射治疗、预防医学、助产、眼视光、眼科医学、康复医学等)专业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知识为主。 报考中医类(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针灸推拿等)专业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和中药学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上午8:00—9:30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2015年7月22日在林州红旗渠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同一专业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于2015年7月24日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至30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书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及《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未按时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取消资格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专业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招聘专业岗位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学历高低确定。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支付。 考核工作由人社局和卫生局按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四)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渠网和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市卫生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15年林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联系电话:0372-6843391 0372-6166529
附件: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