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15年11月1日
(二)考试地点:笔试考场安排采取全市城区统一随机分配考点、考场,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相关内容。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类别 \ 时间 |
11月1日(星期日)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 ||
中职实习指导 |
- |
四、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5年11月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公告》(见市教委网站公告通知,www.bjedu.gov.cn)和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笔试期间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5.具备符合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是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因此在报考条件中将“符合体检标准”加以强调。体检的材料将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现场受理环节时提供,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现场受理之前半年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请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受理条件”中查询。网址:http://www.bjtcc.org.cn
6.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考生可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按照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注:
1.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京教人[2014]13号)中的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的办法》的要求,“过渡对象”范围内的考生只能选择报名参加“改革后的考试(国考)”或“补考”中的其中一种。在网上成功报名“改革后的考试(国考)”的人员不能再报名参加“补考”。
2.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政策解答、过渡补考、面试和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请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查询。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82837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