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按照网上申请、体格检查、现场确认、违法犯罪记录核查等程序,经审定,516人通过资格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苏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0512-65224079。
公示期结束后,有关证书领取事项说明如下:
1.领取方式为免费邮寄的申请人,请保持手机畅通,证书将于2023年12月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2.自取证书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周日或节假日不办理)到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二楼B60教育局窗口领取。办理时,请现场出示个人身份证、受理凭证和相应毕业证书。联系电话:0512-69820207。
3.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请下载《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个人委托书》(附件2,A4纸打印),并填写相关信息和粘贴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请受委托人现场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受理凭证、相应毕业证书。
4.邮寄或自取的材料中,均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附件:附件1: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公示).xlsx
苏州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