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张海燕等67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材料
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序号(详见附件1中第一列)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详见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二、领证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三、领证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四楼412。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12号(地铁2号线至柏庄站下步行1.1公里左右)
联系电话:0510-88208709陈老师
四、证书邮寄
网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申请人材料齐全,将根据填报的邮寄信息,委托EMS快递进行邮寄,快递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因妊娠期、哺乳期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暂缓检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2.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申请人员,可之后来教育局领取,事先请电话联系确认。
附件:1.无锡市锡山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第三次).pdf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