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师资格申请人:
经评审,认定吕嘉琳等74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材料
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将以邮寄(邮费到付)、自取方式发放(以系统中选定方式为准),体检未完成的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及其他必须材料前往领证点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领证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30。逾期请预约领证。
三、领证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11楼1101室(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四、注意事项
(1)妊娠期或哺乳期申请人有暂缓缺项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持合格体检单前往新吴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2)如本人无法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人本人亲笔签署的《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方可领取。
预约领证联系电话:81891367
附件1:2023年第三批面向社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一览表.xlsx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