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按照网上申请、体格检查、现场确认、违法犯罪记录核查等程序,68人通过资格认定。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向太仓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12-53531169。
公示期结束后,有关证书领取事项说明如下:
1.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应毕业证书于2023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至太仓市教师发展中心一楼惠民服务中心窗口(太仓市扬州路99号)办理领证手续。联系电话:0512-53837273。
2.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前往领取,需要委托他人领取的申请人,请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并填写相关信息和粘贴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请受委托人现场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应毕业证书。
3.领取的材料中,均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附件1:太仓市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公示).pdf
附件2: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 个人委托书.pdf
太仓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