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共637人通过江阴市2023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名单见附件),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寄送发放。
认定材料齐全的,将通过EMS到付方式向申请人快递寄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
2、暂缓发放。
(1)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其证书暂缓发放。待毕业后,须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2)妊娠期、哺乳期申请人有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哺乳期结束,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3)领证地点: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419室(江阴市文化中路269号)。
江阴市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