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2023年第一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安排,现就现场确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2023年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段(4月23日至5月6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认定申请,且认定机构为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的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88号)。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线上预约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间:6月12日至6月14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二)线上预约:请申请人使用微信扫“预约码”完成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未预约或不在预约时段内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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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如居住证卡片上无“工业园区”字样需解释说明实际居住在工业园区者,请带好提前至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纸质证明材料;
3.在本区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体检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预约并完成体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
2023年1月1日后参加过苏州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在本次认定时可凭苏州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替代体检报告。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一致,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并粘贴于照片粘贴页上(附件1)。
(九)《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封面》(附件2),无需粘贴于材料袋上。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五、其他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现场确认点,需委托他人办理的申请人,请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个人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三)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邮寄业务,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申请及承诺书》(附件4),并现场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咨询电话:0512-66681140
电子邮箱:yanglij@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