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2.考试前14天 (10月15日)起,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
3.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持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扫描场所码(以《准考证》提示的考点属地疫情防控实际要求为准),经体温检测低于37.3℃,身份验证无误,并签署上交《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考生健康承诺书》后(考生于考试前自行下载打印签署,并于每科目考试开考前上交一份),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点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进行测量,复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5.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8.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9.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10.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退费。
11.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请考生们相互转告,认真执行有关防疫措施,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共同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