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将无锡市惠山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人的认定机构请选择“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网报确认点为“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区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我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无锡市居住证),且居住证上显示居住地为惠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惠山区行政区域内普通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惠山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还将通过相关渠道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认定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上述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三、认定总体流程
申请者完成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及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试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不分先后)→作出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0日8:00至9月27日17:00。
(二)现场确认
1.对象: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认定的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地点:惠山区教育局406办公室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8号
4.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员聚集,请错峰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前,请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申报情况,准备好网上报名号。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5.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近一年内在办证派出所已备案过);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和网上报名号)。
以上用于现场验证的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网上报名后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体检
1.对象: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并已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体检和现场确认不分先后。
今年已经参加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并合格的人员,可免予体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在现场确认时主动告知并做好登记。
2.体检时间:9月21日至9月28日(周日除外),上午7:40—9:50。
3.地点: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大厅西侧体检中心(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地铁2号线小桃园站下车,进医院大门右转)。
4.体检咨询电话:85811605。
5.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备好网上报名号。体检当日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佩戴口罩(带有阀门的口罩不得进入),现场测温≤37.2℃(若有感冒发烧等症状推迟体检)、扫门铃码、行程码、持有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或24小时已采样证明方可进入体检场所。
(2)体检前三日避免高脂饮食,限制饮酒、剧烈运动。
(3)体检前晚22:00以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空腹来院,体检前晚保持良好的睡眠。
(4)请着宽松、休闲之衣物,女士勿穿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因需做心电图,请勿穿连裤袜或长丝袜。
(5)到体检中心一楼前台登记,告知工作人员参加惠山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缴费领取体检流转单,至二楼完成各项检查。体检完毕,请将体检流转单交至一楼前台。
(6)体检费用:非幼教男女相同136元/人;幼教男176元/人、幼教女216元/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现金方式缴纳。
(7)请避开女性生理期,月经干净第四天方可参加妇科检查;孕期或哺乳期不可拍摄胸片,哺乳结束后补拍胸片。
(8)因防控新冠疫情需要,仅限体检本人进入体检中心,陪同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9)外市来返锡人员体检,按照最新防控要求执行。
6.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7.体检报告由医院直接交教育局,不需申请人领取。
(四)作出结论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五)领取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于“惠山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选择邮寄的,请在报名系统准确填写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信息。证书请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手册
五、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处理。
(四)我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网上公布。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惠山教育信息网”(www.hsjy.net)上的公告。
咨询电话:83592406。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