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62号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赣榆区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赣榆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连云港市黄海路小学报名(赣榆区青口镇文化东路96-2号),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联系人:李传涛;联系电话:0518-86212686。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粘贴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2张。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教师资格证。
5.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6.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演课。
3.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
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赣榆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分单位岗位表》(附件2)。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照应聘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察局派驻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纪检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621337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市赣榆区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分单位岗位表.xls
3.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xls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2017年8月7日
1.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市赣榆区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分单位岗位表.xls
3.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