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我县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12名教师,详见《响水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
(二)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应聘镇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各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响水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职位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8条规定存在回避关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接受现场确认)。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3.现场确认地点:响水县教育局7楼人事科(响水县城灌江路171号,联系电话0515-86781028)。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须在线填写《教师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在线填报网址及要求见响水教育网网上报名公告),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职位表中的一个对应职位报名。
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响水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在响水县教育网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办理中”证明,并注明学段、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码。
资格初审合格的,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事项
1.如实填写《响水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城区中学教师职位设1:3开考比例,其他教师职位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再降低开考比例,确因岗位特殊、专业紧缺等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教育网的有关通知信息。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上午8:30-11:00)。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序号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响水教育网公布。
2.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同分者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在响水教育网公布。因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须在2017年5月 31日下午,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三)面试。面试时间:2017年6月1— 2日(上午7:00集中,具体日程见下表)。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招聘面试分为说课、答辩和个人技能展示3个部分,其他教师招聘面试分为说课、答辩两个部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日期 |
面试职位 |
备注 |
6月1日 |
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特校康复、特校培智、中小学体育、中小学音乐 |
|
6月2日 |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中小学信息、中小学美术 |
(四)总成绩。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作为考核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如出现同分现象,取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体检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签约、选岗与聘用
(一)签订就业协议
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签约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未在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二)选岗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根据总成绩,分职位类别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招聘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包括1年试用期)。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515-86862328;
县教育局0515-86875992。
八、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面试及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 水 县 教 育 局
2017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