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7﹞09号
为保证鼓楼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6﹞55号)有关要求,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编制内新教师,以保证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合格毕业生,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条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4、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并取得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各学校招聘学科及数量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鼓楼教育天地(www.njgljy.com)及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rsj.njgl.gov.cn)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面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须考生本人),每位考生只能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选择1个学科(专业)的岗位报名参加面试。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大厦721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四城区笔试成绩合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校期间各类获奖及技能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四城区笔试成绩合格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交原件,上述其他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鼓楼教育天地(www.njgljy.com)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鼓楼区教育局发放面试准考证告知。
(三)收费标准
参加应聘的考生缴纳10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鼓楼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面试总分200分,其中:现场答辩100分,课堂教学考核100分;面试各单项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答辩成绩×30%+课堂教学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鼓楼教育天地网及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新教师2017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综合考虑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发展需要,采取新教师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和教育局统筹安排相结合的选岗办法,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
四、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鼓楼区教育局025-83230339(人事科)
监督电话:鼓楼区教育局025-83230061(监察室)
本次招聘工作由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