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部分高中教师选调公告
为促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部分高中学校教师不足的矛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驻城以外的中小学选调部分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8月17日-20日;报名地点: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选调学科及人数
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部分高中面向驻城以外的中小学共选调教师87人,选调学校、学科及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2013年-2015年年度岗考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小学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初、高中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可报考高中或初中,其中高中在职教师只能报考高中学校;持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可报考初中或小学;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只能报考小学。
4.每位教师现场报名时,不填报具体岗位,只填报学段、学科,各学段、学科不得兼报。
5.现在编在岗教师,并在驻城以外的中小学从教满3年以上(2013年9月前任教),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具申请报告到所在学校,由学校填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鉴定表,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学校盖章后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四、考录程序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将在局纪委的全程监督之下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在大丰教育网上发布报名公告。
2.资格审核。对报名者提供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鉴定进行审核。
3.组织考试。根据选调学段、学科,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确定选调人员。根据公布的选调学校、学科及人数,依据考试成绩,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定选调人员。
5.办理调动手续。对拟确定的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区编委审批同意后办理编制转移手续。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被选调学校录用教师的职称岗位,一律根据录用学校岗位情况,由录用学校确定是否聘用。
附件1:大丰区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部分高中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附件2:大丰区2016年申请选调教师师德表现、工作实绩鉴定表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7日
附件1:大丰区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部分高中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