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扬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及《关于制定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及其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所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B类岗位)专业水平测试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专业水平测试各个环节,规范运行,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是坚持竞争择优。严密组织,分类实施,科学考核,客观评判,遴选人才。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严明纪律,接受监督,确保质量,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专业水平测试的实施
(一)测试对象
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扬州市朴席中心学校、扬州市八里中心小学、扬州市施桥中心小学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具体包括教学理念、把握新课程标准、驾驭教材、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等。
(三)测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专业水平测试按不同岗位分别实施,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按60%比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4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水平测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地点:扬州市花园小学(兴城西路2号)。请考生携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专业水平测试通知单于2015年7月11日上午6:30前到达考核地点,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于2015年7月9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8:00两个时间段,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开发大厦705室(扬州市维扬路108号)领取专业水平测试通知单。
三、纪律与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律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62903。
四、其他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http://kfq.yangzhou.gov.cn)和扬州开发区教育(http://www.yzjy.com)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4-87962302。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