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经市编委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今年市直14个部门(单位)共公开遴选公务员39名(具体遴选计划见附件1),其中:市直机关23名,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6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报考市直机关职位的须为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已登记且符合转任规定的公务员。
2.报考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位的须为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已登记公务员。
3.市直部门(单位)设在县区以下的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德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中共漯河市委机要局特殊职位的,学历可放宽为大学专科);
4.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限制(见附件1);
5.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服务期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纪检、检察机关审查的;
5.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5年5月4日。
三、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加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黄河路647号)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漯河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遴选计划,核减后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已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条件,可在48小时内申请报考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5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
领取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黄河路647号)
(二)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后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5.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加试
1.有加试环节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
2.加试工作方案统一在漯河党建网、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3.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加试。不参加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总成绩
1.无加试环节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加试环节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并在体检前告知考生。
3.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试用及办理转任手续
1.根据报考人员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转任人员进入遴选部门(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3.试用期满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有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漯河党建网(http://www.luohedj.cn)、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lh.lss.gov.cn)为本次遴选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遴选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3158529
附件:1.2015年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2.2015年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