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至25岁:出生日期在1989年3月13日至1997年3月12日之间;
18至28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3月13日至1997年3月12日之间;
18至30岁:出生日期在1984年3月13日至1997年3月12日之间;
18至35岁:出生日期在1979年3月13日至1997年3月12日之间;
18至40岁:出生日期在1974年3月13日至1997年3月12日之间。
十八、生源地或户籍如何确定?
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报考人员根据生源地或户籍的所属地判定是否满足此项限制。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户口发生迁移的人员是否属符合此项要求,请询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十九、如何界定共青团员?
《共青团章程》第一条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即:未在团组织(含基层团组织)中担任职务,已年满二十八周岁(参看关于年龄的政策)的人员,不再属于共青团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岁以上人员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在18—28周岁的年龄段内,有可能既是共产党员,又是共青团员。如果岗位要求共青团员,报名时选择“共青团员”方能通过审核。
二十、何谓法检系统的司法岗位?
法检系统的司法岗位指的是能够按法官、检察官或书记员序列晋升的岗位。
二十一、何谓法检系统的人民警察岗位?
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招收的人员属人民警察序列,司法警察执行送达法律文书,提押嫌疑人以及强制执行等司法辅助行为。司法警察岗位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二十二、何谓法检系统非司法岗位及非司法警察岗位?
这些岗位的人员从事法检系统内部的一些如办公行政、技术支持等普通办公行为,没有案件审理权。这些岗位的人员如在工作以后要转入案件审理岗位,必须经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十三、能否报考招录单位公务员中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如果报考人员考上这类岗位,将立即构成需要回避的情形,属于公告中所称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不得参与报名。
类似地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如未在公告中列举,也一样不能参与报名。
二十四、体能测评如何执行?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报考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二十五、各类体检标准如何执行?
一般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所有岗位均为人民警察岗位,适用特殊体检标准里视力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条款。
二十六、有的岗位为何会有性别要求?
关于部分岗位进行性别限制的理由及依据如下:
(一)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故煤炭、安全生产监督、测绘、人民武装、人民警察等部门或岗位,因从事矿山、井下、野外或具危险性的工作,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二)因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关系,部分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如女看守所、女子监狱、妇联等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三)根据法律规定,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等比招考。
在除性别外其他条件相同的招考2人以上的岗位中,可以允许平均设置男女性别要求(例,一个岗位招2人,可以允许限制招男女各1人)。
(四)除上述三类情形外,部分岗位根据岗位自身特点在岗位简介或有关说明栏里给出了限制性别的理由。
二十七、如本人具有多种身份,如何选择身份方可通过审核?
有多种身份的人员,必须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份才能通过审核。比如:已有2年村官经历的在聘大学生村官,既可以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可以报考“非公务员及非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岗位,要报哪个岗位,就选择那个岗位要求的相应身份。
二十八、公告或简章内的各项限制条件如何理解?
公告或计划内的各项限制条件,是只招满足所限条款的人员,即:“限制在……范围内招录的意思”。
二十九、笔试加分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拟进行笔试加分的人员将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关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报名表填写的电话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定传真机上传加分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三十、报名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了解拟报考岗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录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录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3.为防止报考失误,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录公告及相关文件,熟悉公务员招录的相关政策。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岗位。
4.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请用半角的“X”(大小写均可)进行注册。姓名里有生僻字的,请复制粘贴这个 “ 囗 ” 代替生僻字(注意,复制时不要复制空格和引号)。
5.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对报名者的报名信息进行维护,请报考人员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如实填报,填报不真实或填报错误的,资格复审将无法通过。
6.证件及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进入考场。
7.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开报名资格审核、系统维护时段报名;避免报名后期因报名人数激增导致的网络拥堵造成报名失败。
8.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三十一、能否重复报名?
不可以,同一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只允许报名一次。
三十二、可否使用第一代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
不可以,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三十三、注册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如何处理?
用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重新注册,不必理会错误的注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