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一、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考录与2014年相比,有哪些改进或不同?
(一)报名前,必须进行网络注册并上传个人身份证电子照片
今年,我省继续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模式,在报名前增加了注册环节。考生在正式报名之前需要先进行注册,只有完成了注册,才能进入后续的提交报考申请环节。注册时必须上传个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请严格按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流程演示中的“身份证电子照片要求”生成电子照片并上传。
(二)将专业目录中的“公安技术”这一目录拆分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及“其他公安专业”两个目录
为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和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按照近期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将原目录中归属“公安技术”的16个专业单列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其余专业归属为“其他公安专业”。
16个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为: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6个专业为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
“其他公安专业”下辖具体专业调整为:安全保卫;安全保卫与管理;安全防范;边防公安;边防管理;边防指挥;出入境管理;法化学;公安保卫;公安学;核生化消防;痕迹检验;痕迹鉴定;火灾勘测;火灾勘查;警察法学;警察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卫学;司法鉴定;文件鉴定;物证;消防工程;消防指挥;刑事执行;预审。
原目录中有部分专业因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密切相关但未被国家归入,故从专业目录中取消,报考人员报名时可选择“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专业或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选项,并在后续栏目填写相关证书名称及毕业证书专业名称等其他备注信息,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
(三)不再招录现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组部和人社部联合下发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对基层公务员通过遴选方式进入更高层级机关作出了具体规定,我省基层公务员已经有了畅通的内部交流渠道,2015年,不再招录现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对艰苦边远民族地区基层岗位和特殊岗位招录公务员实施倾斜政策
为保障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岗位和特殊岗位的录用,根据国家和省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的有关倾斜政策,对以下7类岗位不受笔试和面试的开考比例限制:
1、专业要求为少数民族语言的岗位;
2、专业要求为除英语和汉语以外的其他语种岗位;
3、单设招录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岗位;
4、法检系统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
5、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岗位;
6、法医、文检、痕检等特殊技术岗位;
7、艰苦边远乡镇岗位。
根据上述原则,招考简章里有专门一列标明该岗位是否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五)调剂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考试“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受开考比例限制且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进行调剂,届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发布调剂公告。招考公告中已明确了调剂的原则和详细条件等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调剂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调剂流程进行调剂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调剂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剂。
(六)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由于资格复审的时间晚于我国高校发放毕业证书的时间,故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二、注册时身份校验失败是怎么回事?
如确定自己未录错身份证号码,那就说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号不符合我国身份证的编码规则,由于身份证编码规则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被校验,校验不过很可能被视为假身份证,会带来极大的不便,建议更换新身份证。请尽快到户籍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先请他们重新按规则给你一个身份证号,并以此新身份证号开具户籍证明或办理新身份证后予以注册及报名。
三、如何防止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导致自己无法注册的情形发生?
首先,请报考人员自己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其次,虽然本次公务员考试注册和提交报考申请分离后,系统为报考人员提供了更多一层的安全保障,但我们仍然建议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尽早注册。由于在注册时报考人员将自行设定一个用户名和个人密码,这个用户名和密码只有报考人员本人知晓,先用自己的信息报了名,别人就不可能再冒用身份来报名了。在注册后若忘记个人密码,可以在报考人员登录的界面按提示找回个人密码(请在注册时务必填写正确的个人电子邮箱,这是所有密码提示都忘了之后的最后一个补救--向系统申请给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附有密码的电子邮件)。“注册”期间若遇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至各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或公务员局核实处理,昆明市内的核实处理地点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
四、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有何规定?
(一)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1、18岁及以后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特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在国(境)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这里的单位指独立单位,内设机构不属独立单位)工作的经历。
4、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相重合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已经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对于具有服务基层“四个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按照国家的规定,未在村(社区)组织中工作的务农人员不属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但云南省为保障务农人员报考公务员的渠道畅通,将务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类似于务农人员,州(市)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工勤人员身份的工作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曾是公务员现已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曾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辞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证明。
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注明服务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工作协议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已经离校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劳动合同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注:本处所称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劳动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有: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只要具备上述9项条款的劳动合同,即可视为合法劳动合同,不必经过劳动部门认证,不必按照劳动部门的合同样本格式设计(即:具备以上9项条款的劳动合同,即使是手写的,也予认可。以上9项条款有时是在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里分开表述,如保险有单独的保险单,也予以认可)。虽不完全具备上述9项条款但经过劳动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视为合法劳动合同。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劳动服务站(所)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村(社区)干部凭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算。
在村(社区)组织中任职的人员,凭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务农两年以上人员,凭村委会开具注明务农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务农经历。
州(市)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凭所在单位出具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工作经历。
曾在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已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起始时间的界定
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层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月累加为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个整月计算)。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截止2015年3月,报考人员的基层经历(含2015年3月当月的经历)时长必须满足拟报岗位的年限要求。
五、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有哪些?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统称为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按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或团省委签章的服务证的人员,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员不属此列)。
招考简章中称“单项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详细解释如下:
(一)“单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如果拟报考人员参加了“四个项目”中的多个,报考时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项目身份。例:A君,当西部志愿者1年后去当大学生村官1年,然后又去当了1年特岗教师,这样就不符合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
(二)“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间届满”是指:
1、服务期满的日期在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间;例:A君,2010年当了大学生村官,2013年3月届满,于2013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A君的满服务期的时限符合规定,所以只要A君现在不是公务员,其依然满足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
2、如果服务期满后续聘(续聘后的身份仍然是续聘前的项目身份),续聘期满的日期在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间,也满足要求。例:B君,2009年当了西部志愿者,2011年3月届满,2011年续聘在原岗位工作至2013年3月,又于2013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B君的续聘服务期满的时限符合规定,故B君符合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另例:C君,2008年当了西部志愿者,2010年3月届满,2010年续聘在原岗位工作至2012年3月,又于2012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业单位就职至今,因C君的续聘服务期满的时限不符合规定,故C君不符合定向招考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
(三)“历年考核均合格”是指: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