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面向优秀工人、优秀农民职位,按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按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22号)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同类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综合成绩。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1日(星期天)。体检具体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于12月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02:30—6:00)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二号楼0727房间)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预交体检费约400元。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在考察或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联系电话: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 26110983
附件:资阳市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面向工人农民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16日
资阳市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面向工人农民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