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4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南充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名单附后)。考试总成绩相同并列第一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高坪区面向优秀农民职位,总成绩并列第一名的两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待研究后再确定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2张一寸免冠彩照,于2014年12月2日早上8:00前准时到中共南充市委大院(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正大门口集中,8:00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避免饮酒、劳累,最好不要参加聚会、聚餐及其他剧烈活动,限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保证充足睡眠。
2.体检时,父母及亲属、朋友不得陪同。请遵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遵守秩序,严禁吸烟,严禁高声喧哗。
3.检查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保持膀胱充盈(即:检查前数小时内不小便)。
4.女性月经期间不宜作妇科检查和尿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不能作放射线检查。有以上特殊情况者,请务必于2014年11月28日16:00前电话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并于体检当日提交书面申请(怀孕者应提供相关证明)。
5.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服(包括连衣裙和连裤袜)。
6.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项目则视为不合格。
7.本次体检,按性别分组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持本人体检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统一逐一参加各项体检。擅自脱离相应组别者,视为违规。
8.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我部干部一科联系。
联系电话:0817-2230926、0817-2220793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