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
按照《陕西省2014年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现将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全省2014年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已与本公告同时公布。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号码和
报名序号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查询。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本次笔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已作出相应处理,发布了《关于对在陕西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和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录用公务员笔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考生处理结果的公告》。
考生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10月29日至10月31日工作时间内,由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评分的申请。
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省考录办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
二、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一)合成笔试总成绩
按照《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有关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符合相关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省考录办已于9月26日至10月2日对申请加分人员并通过审核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对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加分的人员,已在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中进行了加分。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后,按考生报考职位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了排序。
(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了确保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考录办研究,划定本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2分(含102分)。笔试总成绩低于102分的不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三)按职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人员均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各职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表。各职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以准考证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三、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一)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安排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安排为11月4日至11月5日,地点在陕西省警官职业学院(西安市建工路50号)。
(二)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考生需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的考生可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登记表)
3.报考特设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服务期和历年年度考核证明。
4.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须提供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具体职位要求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请电话详询资格审查单位(029-87291820)。
四、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五、注意事项
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注意本次公告的有关事项。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请考生提前进行适应性练习。体能测评前,请注意休息,勿疲劳、勿饮酒,保持正常的体能状态。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因考生放弃资格,以及面试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由资格审查单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在规定时限内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提醒广大考生近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能够及时联系,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附件:陕西省2014年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