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为了满足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根据公务员录用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将对本次考试录用形成的空缺职位进行公开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与录用计划
本次调剂的职位是全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省考”)网上报名等环节产生的118个空缺职位,涉及录用计划共132名(具体职位计划详见附表)。
二、调剂的原则
本次空缺职位调剂是全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延续,招考政策原则上维持不变。
调剂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充实基层、解决急需”的原则,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对空缺职位中的原学历、学位、性别、最低服务年限等资格条件不作变更;对“应届生、往届生”、户籍、生源地、部分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设职位等报考条件作了调整,适当放宽了报考条件,确保形成职位竞争,解决基层用人急需。
对于在省考公告发布后,考生通过考试取得新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资格的,可以用新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资格选报符合条件的调剂职位。对类似情形应在调剂申请表备注中予以说明。户籍、年龄等其他条件的认定时限不变。
三、调剂的范围对象和要求
(一)调剂对象
凡参加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符合调剂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均可自愿申请调剂。
(二)申请调剂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陕西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报考范围的规定;
2.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应不低于拟申报调剂职位所在层级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省各层级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省市级129分;县区乡镇109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104分);
4.申请调剂的考生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调剂职位;
5.凡申请调剂被录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三)不准许参加调剂的情形
1.公共科目笔试单科成绩为零的;
2.违反考试纪律的;
3.低于申报调剂职位层级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4.近年来考试录用公务员和2014年省考中,在面试或体检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以及在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放弃资格的考生。
四、组织实施
调剂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按职责分工具体承担资格复审(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具体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调剂报名
2014年10月29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考生根据公布的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选择职位,自愿报名。
本次调剂报名采取以电子邮件网上递送的方式,按照调剂职位的归口分党群系统(sxswzzb@sxklb.com)、行政系统(sxgwyj@sxklb.com)两个邮箱集中受理。
申请调剂的考生应下载并按格式要求如实填写《调剂申请表》(样表附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递交《调剂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考生调剂申请。
对于考生多次发送调剂申请的邮件,包括分别向党群、行政系统邮箱或同一邮箱发送两次以上邮件,均以最早递交的申请为准,不受理第2个邮件申请。
考生报名期间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成绩排序。报名结束后,省考录办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按职位依2014年省考笔试总成绩(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加分;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大于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拟调剂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调剂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省考录办将于2014年10月31日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告面试资格复审安排。
公布各职位调剂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时,只公布考生准考证号码、该职位最低笔试成绩。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将在面试后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面试前,省考录办统一安排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工作由省考录办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前省考录办将在省政府网上发布调剂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分组情况。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省考录办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权重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与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按录用计划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时,属英烈子女或退役士兵的,优先进入体检。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依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具体实施体检、考察工作。
对考察环节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
对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印发录用文件,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录用文件归口制发《录用通知书》。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考生报到等后续工作。
调剂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二次调剂。
五、纪律要求
空缺职位进行调剂,对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地区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对于降低行政成本有着重要意义。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有关招考部门要高度重视,各个环节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坚持原则,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调剂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1.《2014年陕西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职位情况表》
2.《党群系统空缺职位调剂申请表.xls》
3.《行政系统空缺职位调剂申请表.xls》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