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鹿城分局及国土所,因工作需要,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国土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名,1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1名从事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身份,在本市国土系统公务员队伍工作时间满三年(2011年8月3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
二、选调办法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报名者填写《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张,于2014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419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录用指标比例不足3:1的,将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面)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笔(面)试。综合文字工作岗位报考者只需参加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岗位报考者只需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按考生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参加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四)选调。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一周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