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2014年公安机关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政审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现就报考玉树州2014年公安机关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政审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审考察对象
政审考察对象为玉树州2014年公安机关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政审考察单位
政审考察由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树州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的人员须填写《省级统一招考人民警察政审表》一式四份(具体要求请与玉树州公安局政治部联系,电话15597365510 联系人:才仁旺加)。
2、所有进入政审考察人员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人事档案。请进入政审考察人员确定本人的学籍档案存放单位,并于8月4日前到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调取档案;报考村官等定向“四类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进入政审考察的人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请将政审考察材料于2014年8月12日前送到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不按时参加考察的人员,视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
请进入政审考察的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或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电话:0976-8822218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1日
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已过)自行下载“省级统一招考人民警察政审表”(正反两面,一式四份,必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笔亲自填写,不得复印),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印章。
2、政审时请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4张小二寸免冠照片。
3、政审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1张、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
4、参加政审时须本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参加政审,不得委托他人。
现实表现证明:
本人在居住社区的证明材料(形成文字材料并盖章)
本人在原单位的证明材料(盖章)
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证明:
本人父母在单位及社区的证明材料(盖章)
派出所审查意见:
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盖章)
省级统一招考人民警察政审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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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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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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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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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成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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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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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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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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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时 入 党 (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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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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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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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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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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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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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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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何 地 何 部 门 工 作 任 何 职 |
证明人 | |||||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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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实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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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审 出查 所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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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意 准 机 关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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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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