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襄阳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从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8月2日上午7:00以前到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公大楼门前集合(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可乘坐6、8、21、25、29、511、512、533路车在市图书馆站下车)。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函》(国公考录[2010]13号)执行。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一条解释为准。同时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进行相关项目检测。其中,对于视力的检测按以下原则掌握:所报考职位明确为专业技术民警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所报考职位明确为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含监管、特巡警和其他特警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体检费4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3、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在整个体检过程中,考生只能报体检编号,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
6、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7、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招录机关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9、体检后,将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由各招录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联系电话
襄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710-3605596
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0710-3382359
襄阳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处:0710-3463752
附件1:2014年度襄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14年度襄阳市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公安局
襄阳市森林公安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