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孝感市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4年孝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公安机关体检对象共61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森林公安机关9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
7月27日(周日),上午7:30开始体检,体检时间共一天。
三、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对象于体检当天上午6:30前在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孝感市城站路141号)集合,集合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四、有关要求
1、体检对象须携带彩色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380.00元)自理。
2、体检对象在体检当天早上应空腹参加体检,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对象在体检前应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集合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并逐项如实填写。
4、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项目依次进行检查。其中,对于视力的检测要求遵循以下标准:报考职位明确为专业技术民警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报考职位明确为基层所队民警、森林公安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6、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
1、《2014年孝感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对象名单》;.rar
2、《2014年孝感市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对象名单》.rar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感市公安局
孝感市林业局
孝感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