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临汾市行政机关201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7月24日--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报考临汾市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24日--7月25日,上午8:10--12:00,下午15:00--18:00。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地点: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地址:临汾市体育北街市二招院内。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毕业条件,暂时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并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和档案存放机构等);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具体填写和盖章要求见表后说明);
8、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9、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证明;
10、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联系电话:0357—2091413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
附件1:临汾市行政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